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6年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各设区市商务局、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,厅属各单位: 根据《福建省安全生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规定》(闽委发〔2014〕25号)要求,为认真履行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,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,推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,结合全省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,现印发2016年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,请结合本区域、本行业实际,参照制定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。 附件:福建省商务厅2016年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福建省商务厅 2016年3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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